首页 > 政策法规 >法规详情

关于发布2024年商品归类决定(Ⅲ)的公告

  • 发文时间:2024-12-18 00:00

    生效日期:

  • 分类:其他

    时效:有效

  • 有效范围:全国

出台部门:
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95号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申报商品归类事项,保证海关商品归类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2号公布)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制定了2024年商品归类决定(Ⅲ)(见附件1)。同时,根据我国进出口商品及国际贸易实际,海关总署将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委员会2023年公布的部分商品归类意见转化为商品归类决定(见附件2)并予以公布。本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特此公告。附件:1. 2024年商品归类决定(Ⅲ)2. 根据世界海关组织有关商品归类意见转化的商品归类决定海关总署2024年12月18日
  • 电话
    (400-999-9083转2)(18621579081)
    节假日及夜间请拨打
    13040636173
  • 微信
    微信客服
    扫码添加
  • APP下载
    高顿教育APP
    扫一扫下载
  • 返回顶部
  • 收起
切换M站——高顿继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