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会计人员:
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度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吉财会函[2021]785号)要求,结合我省继续教育开展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系统将于2021年12月31日24:00关闭,学习系统将于2022年1月15日24:00关闭,请广大学员抓紧时间进行报名和学习,未完成年度学习任务的学员,当年累计学分不再保留。
二、会计人员在完成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后,须对所选继续教育网络机构的教学质量及服务质量等进行评价,才视为完成继续教育。请已完成学习但未进行评价的会计人员抓紧时间进行评价,避免影响其继续教育完成情况。
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和学习流程可详见《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操作指南》,如有问题可咨询当地财政管理部门或所选培训机构(点击登录吉林省会计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模块查看继续教育咨询电话和操作指南)。
(一)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包括初、中、高级)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我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按照国家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按照财政部规定并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包括会计、财政、金融、税收以及大数据、数字经济、业财融合等方面的课程,分为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两类。
吉林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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